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重点单位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重点单位工作的通知》(西交就〔2020〕11号),学校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2022届赴西部基层就业毕业生进行奖励。
一、奖励适用条件
1. 我校2022届符合奖励条件的非定向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等记录。
4. 本次奖励将于7月初发放,要求申报学生毕业时间在7月初之前。
二、奖励范围与标准
(一)奖励范围
1. 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西部地区基层单位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街道)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乡镇文化站以及工作现场地处西部地区县以下的核工业、水电施工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2. 地处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的国防军工单位。
3. 西部地区各级选调生。
以上就业单位的认定以签订的就业协议及二次分配证明或相关项目的公示名单为准。
(二)奖励标准
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中,到西藏、新疆就业的5000元/人,其他3000元/人。
三、奖励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奖励金申报表》(见附件2),在书院签字盖章,并于6月9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盖章版(附件2)以及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yl0626@xjtu.edu.cn。
四、其他说明事项
1. 奖励金发放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财税规定执行。
2. 获得奖励的毕业生须认真履行就业协议,两年内擅自调整或改派,学校将收回表彰和奖励金。
3. 2022年7月以后毕业的2022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向所在书院申报,就创中心将在9月、12月分两批收取申报材料,审核、发放奖励金。
仲英书院
2022年6月6日